食品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度秋季团内推优入党事宜安排

2018年10月11日 15:32  点击:[]

各团支部、党支部:

学院党委现已启动本学期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现就我院本次“推优入党”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1、此项工作由学院党委办公室组织监督,学生党建办公室、学生党支部、小班团支部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2、各小班团支部将推荐对象报学生党建办公室审核,审核后提交对应党支部讨论、表决确定拟发展对象,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二、推荐条件

按照《食品学院推优入党暂行办法(修订稿)(院党字[2014]1号)》(附件1)进行推荐。

注:以上“条件”是团支部的“推荐条件”,对应学生党支部将根据本次被推荐者的总体情况,按照“择优发展”的原则,差额表决,确定拟发展对象。

三、推荐程序

1、团支部民主测评和限额推荐。团支部应组织召开团支部大会对本次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民主测评,再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或班、团委(扩大)会讨论或票决产生推荐对象及排序。

2、材料报送。各团支部请将《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二)、《团支部推荐拟发展对象名单》(附件三)纸质档、电子档及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于10月14日报送至三教117。

四、日程安排

1、10月11日-14日,团支部通过民主评议推选(本科生各团支部限推荐三人)。请各团支部提前将民主评议的时间地点(含班级名称)发短信至18398261114,便于各党支部安排党员列会督查。

(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四)

2、10月14日下午14:30-18:00上交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及《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二)、《团支部推荐拟发展对象名单》(附件三)纸质档、电子档及证书复印件至三教117,并同时带上u盘拷贝电子档(电子档以文件夹形式命名为班级例食工15-1)。

3、10月15日-10月19日学生党建办核查推荐人选材料;各党支部通过资料审查、走访调查、谈心谈话等形式推荐拟发展对象。

4、10月20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表决拟发展对象,各党支部书记将所有拟发展对象信息汇总发送至学生党建办公室督察组邮箱:291974488@qq.com,电子档文件以支部名称命名。

5、10月20日-10月27日拟发展党员寄送函调,并于24日下午2:30-6:00上交相关函调结果,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

6、10月28日-11月3日公示拟发展对象。

7、11月5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接收预备党员,6日上报学院党委。

8、11月6日-11月7日各支部组织填写材料并收齐整理,11月8日上午8:30-11:30由各党支部统一交至综合楼231室。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推优限于2015、2016、2017级各本科生团支部,各年级研究生团支部。

2、各学生团支部、党支部请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开展工作,按时上交材料,逾期不交视为无推荐人选。

3、各学生团支部在推荐时一定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和“入党自愿”的原则,不准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不准弄虚作假;严格按照《食品学院推优入党暂行办法(修订稿)(院党字[2014]1号)》(附件1)相关推优办法对拟推学生资格进行审核,一旦出现违纪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理,取消相关人员学年度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

4、各支部同学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学院党委办公室、学生党建办、各学生党支部相关负责人,联系电话:0835-2882172。

附件: 

       附件二  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

       附件三  团支部推荐拟发展对象名单.xls

       附件四  食品学院2018秋季党员发展计划.xlsx

食品学院党委

2018年10月11日

上一条:食品学院食工本科生党支部2018年下半年拟发展党员公示 下一条:关于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调整后委员会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的批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