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01日 09:57  点击:[]

各小班:

   请参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社会捐资奖学金”评定条件完成“恒天然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 评定对象:2015、2016级全体学生

二、名额分配:全院10名

三、奖金额度:4000元/生

四、评定程序

  1.学生参照条件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申报;

  2.学院根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按照评比条件择优评定,按期提交有关材料。

四、评定条件

  1.《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社会捐资奖学金”评定条件;

  2.品学兼优,家庭贫困者优先;

  3.当学年未获得任何奖励资助者优先。

五、请于3月5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3教117)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学生2016-2017学年度成绩单;

  3.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

 4.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一,一式二份);

  5.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二)

 附件一恒天然审批表模板.doc

 附件二恒天然交表汇总.xlsx



食品学院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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