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19日 16:52  点击:[]

2019届毕业生:

现将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评基本条件: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按奖项要求,符合如下基本条件。①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均为B+及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在符合“参评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

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

4、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二、评选流程

参照优秀学生干部中班级学生干部评选流程,即:

1、学生自愿申请,班主任主持小班召开有3/4以上同学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对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同学的日常表现、群众认可程度等方面进行充分酝酿和综合评价。参会成员无记名投票,在得票达到或超过到会人员半数的人选中,得票数由高到低决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院;

2、学院对小班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审,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遴选产生。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3、学生处审查复核,公示3个工作日。在审查或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参评条件者将直接取消推荐资格,名额不再替补;

4、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定。

三、评选指标

1、全院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27 人,省级优秀毕业生 5 人,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评选。

2、各班推荐2名人选并排序。

四、时间安排

9月19日—9月25日:学生申请,班级评议推荐。

9月26日下午9:00-11:30:资格审查,以班级为单位,将推荐人选相关证明材料、《四川农业大学2018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拟评情况一览表》(需班主任确认签字确认),交至综合行政楼231办公室。

9月26-27日:学院进行评选

9月27日—10月8日: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10月17日:报学生处。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登记表中的主要事迹(主要表现)应全面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方面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2、申请人务必端正态度、认真填写“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如因材料填写不规范、字数不够、有错别字、语序不同、逻辑不清等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取消资格。

附件一: 四川农业大学2019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拟评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二: 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登记表.docx

附件三: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docx

食品学院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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