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雅安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申请入驻的通知

2018年10月08日 15:32  点击:[]

全院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培育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为大学生素质拓展提供实践载体,学校在雅安校区建设了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根据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暂行),经研究,孵化园现面向全校同学公开申请入驻。具体事宜如下:

一、孵化园概况

雅安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位于雅安校区二区教职工活动中心旁,占地约1000平方米,内设种子期、成长期、成熟期办公空间,可供70名左右的学生创业者办公,另含会议室2个,综合演播厅1个,休闲洽谈区1个,成果展示区1个,满足创业各项需求。

大学生创业项目分为现代农业、制造业、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等类型项目。鼓励创业团队立足于自身的专业领域,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园区鼓励以上各类创新创业项目优先入驻,对于食品饮食类商贸项目、简单重复的商贸类等项目不予支持。

基地的网络、电源及基础建设由学校提供,创业实践区其他建设由创业团队负责。

二、申请条件

1.孵化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3.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4.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

5.发起人拥有创办项目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项目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6.成熟期项目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办理好登记手续。

三、入驻程序

1.团队提交申请材料;

2.经过学院推荐、招生就业处初步审查、学校组织创新创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评审后,确认项目是否入驻;

3.对评审入围的团队及其项目进行公示;

4.通过审批的项目签署入驻协议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5.团队正式入驻孵化园开展创业活动。

四、日程安排

1.申请人提交材料:10月9日下午14:30-17:30,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综合楼231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3483942324@qq.com。包括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园申请表》(电子档及纸质档)、附件3:《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园信息汇总表》(电子档)、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电子档及纸质档)、创业计划书(电子档)、项目相关管理制度(电子档)、项目章程(电子档)。

2.学院报送:10月10日上午12点前,初审合格者由学院统一报送相关材料至各校区联系人。

3.专家评审:10月11日(星期四),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公布,并下达通知。

五、其他事宜

    参加过“创新创业训练(实践)计划”、“创新创业苗子工程”及“互联网+”等比赛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孵化园;同等条件下雅安校区项目优先入驻。

    附件1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暂行).doc

    附件2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园申请表.docx

    附件3 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园信息汇总表.xlsx

食品学院

2018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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