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佳团日活动”暨“最佳团日活动创意大赛”的通知

2018年10月30日 09:31  点击:[]

食品学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深刻内涵,认真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四川共青团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增强基层团支部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面向全校开展“最佳团日活动”暨“最佳团日活动创意大赛”评选,现我院就该项活动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对象:

食品学院各团支部

二、申报主题、新媒体作品及其他相关要求

1.各团支部围绕“改革开放40年”、“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主题展开活动的设计、总结、提炼和展示。

2.各团支部应将参评活动制作成新媒体作品进行成果展示,作品可分为微视频、H5页面、图文综合等。微视频类作品使用flv格式,视频长度4-8分钟;H5页面类作品基于H5网页技术,作品长度为8-16幅页面;图文综合类作品可包括PPT、微信、漫画、书画、摄影、海报等作品。新媒体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寓意深刻,能充分展示活动实际开展情况,文字内容和配图和谐一致,便于展示与观看。

3.可根据实际需要,鼓励团支部跨年级、跨专业、跨学院合作

三、活动安排:

1、10月30日-11月5日:各团支部准备申报表(见附件1)和活动策划(见附件2)。

2、11月5日下午14:30-18:00:各团支部将附件1、2纸质档交食品学院团委办公室(综合楼230),将电子档发送至食品学院团委组织部官方邮箱:2692162131@qq.com

3、11月5日-20日:各团支部开展团日活动并准备相关材料(各支部至少在活动开展前一天通知团委组织部打分的同学)。

4、11月21日下午14:30-18:00:各团支部将活动作品交食品学院团委办公室(综合楼230),将电子档发送至食品学院团委组织部官方邮箱:2692162131@qq.com。

5、11月22日-25日:学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推荐0-2个作品进入校区复赛。

6、11月25日-29日:作品完善

7、11月30日:上报学校

8、12月3日-7日:校区复赛

9、12月10日-14日:校级决赛

四、奖项设置

获奖类别名额奖励

一等奖(1名)1000元、荣誉证书

二等级(2名)800元、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600元、荣誉证书

优秀奖(6名)400元、荣誉证书

五、注意事项

本次比赛由各团支部自愿申报,请注意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推进。

附件1 四川农业大学“最佳团日活动”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  团日活动策划模板.doc

食品学院团委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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