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学年度泰合•梦想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8年11月19日 18:00  点击:[]

各小班:

为奖励在学业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结合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2018学年度泰合·梦想奖学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泰合·梦想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全院范围内评选指标

20名,1000元/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年限要求:申请者须为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二)参评基本条件: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按奖项要求,符合如下相应条件:①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均为B+及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小班前20%。

三、评选程序

学生志愿申请,小班初审,按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推荐注:奖奖不重复,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陈育新奖学金、大北农奖学金、温氏奖学金、正大奖学金、恒天然奖学金的同学不重复申报)。由学院根据泰合·梦想奖学金指标名额,从各班推荐人选中,按同年级同专业综测排名确定一定数量的人选,通过比选确定拟评定学生。

四、日程安排

11月19日-11月22日,参评学生填写附件:《2017-2018学年度泰合·梦想奖学金申请表》;11月23日上午9:00-11:30,以小班为单位上报《2017-2018学年度泰合·梦想奖学金申请表》(需班主任签字)纸质档及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综合楼230),电子档(须注明专业班级)同时发送至944827025@qq.com,逾期视为放弃。

五、工作要求

1.以上所有参评条件中“学习成绩”为2017-2018学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2017-2018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所有成绩以学生管理系统中数据为准。

2.参评学生填表一定要真实准确,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获奖学生存在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2017-2018学年度泰合·梦想奖学金申请表.xlsx

食品学院奖励资助评议工作组

20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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