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23-2025级同学: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等规定要求,现将2026年天顺奖学金、八桂川缘助学金、蜜雪冰城奖助学金3项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天顺奖学金、八桂川缘助学金、蜜雪冰城奖助学金:评选对象为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天顺奖学金
全院评选5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二)八桂川缘助学金
全院评选1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
(三)蜜雪冰城奖助学金
(1)蜜雪冰城奖学金:全院评选26名,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10名、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专业1名、食品科学与工程(智慧食品融创实验班)专业1名、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9名、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5名,奖励金额3000元/名。
(2)蜜雪冰城助学金:全院评选6名,奖励金额3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当学年内,已获得2项及以上奖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上述奖助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一)天顺奖学金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5)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6)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小者优先。
(二)八桂川缘助学金
(1)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广西籍学生;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者优先。
(三)蜜雪冰城奖助学金
1.蜜雪冰城奖学金
(1)符合学生表彰奖励参评基本条件;
(2)入学一年以上,热爱祖国,刻苦钻研,学风严谨,综合表现优秀;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者优先。
2.蜜雪冰城助学金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努力学习,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异者优先;
(3)本次申请前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使用情况良好,无违规使用现象且有回报感恩观念及行动。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1)10月23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2026年度食品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第二批)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650397816@qq.com;
(2)10月23日中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按要求签字后提交至综合楼230:
天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参考附件6,纸质版)
八桂川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参考附件6,纸质版)
蜜雪冰城奖助学金:申请表(奖学金为附件4,助学金为附件5,参考附件6,纸质版)
(3)学院于10月26日-28日进行公示。
(4)公示期间,拟获评的同学在学工系统完成线上申请。
工作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2183
食品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