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优秀标兵评选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研究生优秀标兵候选人推荐工作日程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未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普通博士生不超过6年,直博生不超过7年,硕士生不超过4年),包括公派出国留学生和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素养好,道德品质好,群众基础好,师生关系融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行为,未受校纪处分;
2. 学风端正,勤奋努力,所学课程成绩优秀,规定的培养环节按期完成并合格;创新精神强,研究工作好,学术成果突出;
3. 在校期间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来华留学生不要求);
4.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亮点突出,特色鲜明,在道德风尚、见义勇为、创新创业、文体艺术、社会公益、自立自强、国际交流等方面或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社会影响好,师生公认,标杆示范性强。
三、学院推荐时间和程序
11月4日前,研究生向学院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递交电子版的《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标兵申报简况表》、支撑材料、研究生优秀标兵推荐候选人事迹,以及纸质版支撑材料等相关申报材料。
电子申报材料提交腾讯文档地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SnZZRVpTVnhoeXJn
纸质版材料递交地址:雅安校区综合行政楼225办公室
11月6日前,学院奖励与资助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和学生研究生实际表现进行遴选推荐,原则上博士生和硕士生各可推荐0-1名;拟推荐候选人补充完善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标兵申报简况表》、支撑材料、研究生优秀标兵推荐候选人事迹,以及纸质版支撑材料。
11月7日中午12:00前,学院行政办公室将《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标兵申报简况表》(电子版、签字盖章版)、支撑材料(纸质版)和研究生优秀标兵推荐候选人事迹报送至校奖励及资助评审办公室(成都校区1教105室)。
四、研究生院相关日程
11月7日-17日,评审办公室对上报推荐人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提名候选人,提名不超过20人;
11月19日左右,奖励及评审办公室组织公开答辩评审会(另行通知);
11月下旬,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1. 所有参评学术成果参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研发〔2023〕26号)第十条执行,SCI论文影响因子应为成果发表时的影响因子,综述性文章不得作为代表性论文成果。
2. 申报者提交的荣誉称号、创新实践竞赛获奖、参评成果等需为本学位层次学习期间获得,截止日期为11月4日;上述可以与其他参评奖项重复使用。
3. 研究生优秀标兵可以和当年其他任何研究生奖助项目兼得,同一学位层次内,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优秀标兵。
4. 提交的各项信息、材料和格式须按照申报要求据实填写,审核环节发现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和格式错误,一律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5. 材料未在规定时间节点提交一律不补,一经提交不再进行更换。
食品学院
2026年10月30日
关于开展2026年研究生优秀标兵评选的通知/研究生院
https://yan.sicau.edu.cn/info/1045/1991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