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教发〔2019〕15号)要求,为做好2024年春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执行期超过1年,且已完成项目申报书全部研究内容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名单详见附件1。若项目负责人为2024届毕业生,本次无法结题的,请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若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或项目为2022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本次均须完成结题,否则将做终止处理,另请参与结题的各项目组加入结题QQ群:491082252,答辩等事宜将在本群通知。
二、结题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
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原则上须于2024年3月18日(星期一)前,将项目结题材料纸质档和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的电子文档报送至学院(纸质档提交至综合楼229,电子版请发至邮箱572578379@qq.com),结题内容包括:
(1)项目成员排序
指导教师与项目组成员协商一致后,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贡献程度填写项目成员排序。填写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实践教学→三大计划项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排名顺序。
(2)项目结题表(纸质版、PDF电子版)
纸质版结题表经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签字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将最终结题表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教务系统。结题表模板见附件2,填写步骤同上。
(3)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填报步骤同上。
(4)项目总结报告(纸质版,仅自然科学类提供)
内容要求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温馨提示:由于格式不兼容,项目总结报告不可并入结题表,须单独提交)。
(二)学院
(1)结题答辩:以QQ群内的通知为准。答辩前请学院先审核项目负责人是否在教务系统提交结题表(必须是签字盖章后的最终版)、项目成果材料。答辩安排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至指定邮箱。
(2)系统审核:学院完成项目结题答辩评审后,须在教务系统中修改“结题学院审核”,结题通过则修改为“是”,不通过则为“否”。步骤:学院→实践管理→科研兴趣项目→已立项项目结题审核→结题学院审核→“是”或“否”。
(3)材料提交:学院完成系统审核后,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8:00前,将《科研兴趣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3)、《科研兴趣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4)Excel版及签字盖章后的PDF版各1份以及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学院名称+2024年春季科研兴趣结题材料”命名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结题要求
(一)加强统筹组织
(1)结题答辩由学院自行组织,相近专业、项目数较少的学院建议联合组织答辩;
(2)答辩汇报人须从项目组成员中随机抽签产生,评审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判定项目“通过”或“不通过”结题,并按照百分制评分。
联系人:易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2187
电子信箱:572578379@qq.com
附件:
1.2024年春季可参与结题项目名单.xls
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docx
3.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
4.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
食品学院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2024年春季可参与结题项目名单.xls)
(附件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docx)
(附件3: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成果汇总表.xls)
(附件4: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