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教发〔2019〕15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24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4年及以前立项且已完成全部研究内容的项目,可申请结题。若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原则上本次须完成结题,否则将予以终止;请参与本次结题的项目组及时加入QQ群:732431298,答辩等具体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二、结题材料
1.项目负责人
须在2024年9月12日(星期四)前,将电子版结题材料(含导师签字、意见的结题表PDF版、成果证明材料、项目总结报告、成果汇总表)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572578379@qq.com,结题材料包括:
(1)项目成员排序
项目组成员协商一致且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根据贡献程度填写成员排序。凡成员排序与申报书不一致的项目,需在群内在线填报《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成员排序变更汇总表》。
成员排序填写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实践教学→三大计划项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排名顺序。
(2)项目结题表
结题表由学院统一盖章后统一将电子版返给各项目组(预计在9月14日),请项目负责人上传至教务系统,上传步骤同上。
(3)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电子版)
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选择相应成果类型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同上。
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4)项目总结报告(纸质版答辩时需要打印)
总结报告内容要求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无须上传系统,结题答辩供评审参考)。
2.学院
(1)结题答辩:具体事宜在信息群内通知;答辩安排学院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教务处。
(2)系统审核:学院完成结题答辩后,须在教务系统中修改“结题学院审核”结论,结题通过则修改为“是”,不通过则为“否”。步骤:学院→实践管理→科研兴趣项目→已立项项目结题审核→结题学院审核→“是”或“否”。
(3)材料提交:学院完成系统审核后,于2024年10月8日(星期二)18:00前,将电子版结题材料(结题表、成果证明材料、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成果汇总表、成员排序变更汇总表)及纸质版汇总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以“学院-2024年秋季科研兴趣结题材料”命名。
三、结题要求
1.加强统筹管理
(1)结题答辩由学院自行组织,相近专业、项目数较少的学院建议联合组织答辩;
(2)答辩汇报人须从项目组成员中随机抽签产生,评审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成果,判定项目“通过”或“不通过”结题,并按照百分制评分。
2.强化结果运用
为进一步提升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质量,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审核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的项目予以延期或终止,并依据问题项目数量按比例减少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请学院严把质量关。
联系人:易俊材联系电话:0835-2882187
咨询地点:综合楼229室
(附件1: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docx)
食品学院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