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05日 10:43  点击:[]

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教发〔201915号)相关要求,现启动2024年秋季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4年及以前立项且已完成全部研究内容的项目,可申请结题。若项目负责人为已毕业学生,原则上本次须完成结题,否则将予以终止请参与本次结题的项目组及时加入QQ群:732431298,答辩等具体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二、结题材料

1.项目负责人

须在2024912日(星期)前,将电子版结题材料(含导师签字、意见的结题表PDF版、成果证明材料、项目总结报告成果汇总表)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572578379@qq.com,结题材料包括:

1)项目成员排序

项目组成员协商一致且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根据贡献程度填写成员排序。凡成员排序与申报书不一致的项目,需在群内在线填报《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成员排序变更汇总表》。

成员排序填写步骤: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实践教学→三大计划项目→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负责人填报排名顺序

2)项目结题表

结题表由学院统一盖章后统一将电子版返给各项目组(预计在9月14日),请项目负责人上传至教务系统,上传步骤同上。

3)项目成果及证明材料(电子版)

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系统,选择相应成果类型进行填报,填报步骤同上。

证明材料包括:与项目相关的正式发表的论文(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4)项目总结报告(纸质版答辩时需要打印

总结报告内容要求包括:摘要、关键词、实验材料、实验过程、结果、结论、讨论等(无须上传系统,结题答辩评审参考)。

2.学院

1)结题答辩:具体事宜在信息群内通知;答辩安排学院2024920日前报教务处

2)系统审核:学院完成结题答辩后,须在教务系统中修改“结题学院审核”结论,结题通过则修改为“是”,不通过则为“否”。步骤:学院→实践管理→科研兴趣项目→已立项项目结题审核→结题学院审核→“是”或“否”

3)材料提交:学院完成系统审核后,于2024108日(星期二)18:00前,将电子版结题材料(结题表、成果证明材料、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成果汇总表、成员排序变更汇总表)及纸质版汇总表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以“学院-2024年秋季科研兴趣结题材料”命名。

三、结题要求

1.加强统筹管理

1)结题答辩由学院自行组织,相近专业、项目数较少的学院建议联合组织答辩;

2)答辩汇报人须从项目组成员中随机抽签产生,评审组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取得成果,判定项目“通过”或“不通过”结题,并按照百分制评分。

2.强化结果运用

为进一步提升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质量,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结题项目进行审核抽查,对抽查发现问题的项目予以延期或终止,并依据问题项目数量按比例减少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指标,请学院严把质量关。

联系人:易俊材联系电话:0835-2882187

咨询地点:综合楼229室


(附件1: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表.docx)

食品学院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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