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务处总体安排,现将食品学院本学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4月17日(第八周周一) 下午14:30—17:00在1教212。
二、答辩要求
1. 请各项目组至少提前10分钟到场,将答辩PPT拷贝到电脑上;
2. 请各项目组提前打印总结报告(5份),答辩评审每人一份,如有发表论文或获得专利等研究成果,请准备证明材料一份;
3. 答辩PPT汇报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提问10分钟以内,请各项目组把握好汇报时间。
三、结题材料提交
1. 答辩结束,如结题简表和其他结题材料有修改的,请于答辩结束第二天将修改后的结题材料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其中结题简表需导师签字);如发表了论文或获得了专利的,也请将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并提交。
2. 材料提交地点:食品学院行政办3教209。
食品学院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