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 各学院须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答辩前,学生进入“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毕业论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学院审核,重复率小于30%且开题报告通过者方能参加答辩。
2.第一次答辩安排在本学期第15-17周(2015年12月7日-12月27日),第二次答辩安排在下学期第13周(2016年5月23日-5月27日)。
3.本学期10-11周(2015年11月2日-13日),学生在网上申请答辩并填写毕业论文题目,申请第二次答辩的学生须说明申请理由,答辩申请需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
4.答辩申请结束后,第12周(2015年11月16日-11月20日)专业负责人在网上进行第一次答辩安排。12月4日前各学院汇总答辩安排报教务处(部)实践教学相关负责人,并按照网上提交的答辩安排组织学生答辩。
5.本学期未申请答辩的学生须在下学期第10周(2016年5月2日-6日)在网上完成第二次答辩申请,5月13日前专业负责人将第二次答辩安排提交上网,学院于2016年5月17日前汇总答辩安排报教务处(部)实践教学相关负责人,并组织学生答辩。
6.答辩小组应提前审阅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涉及的内容准备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提问,并填写答辩记录表。每个学生报告和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答辩小组提问不少于3个。
7.本硕专业应通过毕业论文工作总结汇报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过程管理,保障论文质量。
8.学生答辩结束后,将毕业论文纸质版和论文目录以班为单位交学院,学院汇总后交教务处(部)存档。
二、毕业实习
第八学期,学生进行毕业实习。实习期间,学生须在教务网个人主页上提交不少于4次实习进展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实习进行严格管理和全程指导,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批阅实习进展报告,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学院应掌握学生实习的总体状况,强化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的管理,严格实习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务必杜绝放任自流的现象,确保实习质量。
学生毕业实习返校后,应提交毕业实习鉴定表(含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实习总结的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实习起止时间、实习内容、主要收获及心得体会,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50%)、论文(设计)答辩组评分(50%)两部分组成,毕业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进展报告和毕业实习鉴定表进行综合评分,计分方式均为百分制。
2.专业负责人须汇总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于2016年6月5日前上网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3.凡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按结业处理。结业后2年内,达到毕业要求,可换发毕业证。
四、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
答辩结束后,各学院认真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选工作,于2016年6月7日前将推优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务处(部)。学校组织专家对推优论文进行审阅,评选出校级优秀学士论文,并给予奖励。
教 务 处
2015年10月30日
(
附件一:2016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名额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