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提交有如下几点说明:
1、学院收集材料时间为4月22日下午14:00—17:00,并以小班为单位由2名同学负责材料提交时其他相关事宜的核实整理工作;
2、《思想品德鉴定表》请在团总支(3-105室)签字盖章;
3、《成绩单》和《预毕业证明》由学院行政办统一打印,统一盖章,请勿逐个到学院行政办单独打印;
4、普通话证书复印件盖章时间统一在4月22日当天交材料时进行,请勿逐个到学院行政办单独盖章;
5、请注意:自己准备横向纸质档案袋时,按通知要求一定写上(学院、专业、年级、学号、姓名、申报种类等)。
以上事宜有不清楚者可咨询食品学院行政办付老师。
咨询电话:2882187。
食品学院行政办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