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14年10月23日 08:59 食品学院行政办 点击:[]

各学院(所)和相关项目负责人:

2013年立项的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本学期将开展项目结题工作,为便于项目组做好结题准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本次结题对象为2013年立项的项目以及2012年立项但尚未结题的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2011级同学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原则上本次应结题。

二、结题程序

拟结题的项目组请于2014122日前将《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简表》(附件2)电子和纸质版提交到各学院,并做好PPT答辩准备。同时,负责人需在网上提交结题简表,具体步骤为:项目负责人在教务管理主页上登录个人账号密码→进入个人页面后在右边学生栏目中选择“课外实践”→点击相应负责项目后的“负责人填报申报书/结题表”→点击“结题表”,进入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保存。

结题答辩由学院组织,项目数较少的学院可联合组织答辩。答辩组成员不少于4人,答辩时间安排在14-15周。请各学院于答辩前3天将答辩安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组成员等)报教务处实践科(校区教务部),以便安排答辩巡视。

答辩要求:答辩汇报人从项目小组中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产生。每个项目PPT汇报及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对参与答辩的项目,答辩组根据结题材料及答辩情况评定项目完成情况,并填写《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附件3)。

答辩结束后,学院将结题验收情况表及各项目结题简表的纸质和电子文档于1226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或教务部实践教学负责人。结题简表电子文档统一命名为“项目编号-学生负责人姓名”。结题简表纸质文档需按照项目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成果证明材料等需提供纸质附件材料。

三、其他

1. 项目通过验收合格后,每项按30学时计算指导教师工作量。

2. 以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果为内容,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收录论文,或以第一完成人获得专利授权的,可在提交结题材料时提供复印件并填报相应表格(附件4、附件5),学院汇总后与结题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将给予相应奖励。

3.项目结题后请尽快到财务处做好经费结算。

20141021


(附件1-科研兴趣培养计划结题验收项目名单.xls)
(附件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简表.doc)
(附件3-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情况表.xls)
(附件4-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发表论文统计表.xls)
(附件5-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授权专利统计表.xls)


上一条:关于雅安校区2015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