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按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范(试行)》(教发[2016]10号)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答辩资格审查。学校将在答辩前开展论文集中检测。届时,请组织学生按检测通知要求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管理系统”大学生版本对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学院审核检测结果,重复率小于30%方能参加答辩。
2.答辩时间。请各学院在2018年4月16日-5月18日时间段内组织安排答辩。学生须在2018年4月2日-9日在网上完成答辩申请并填写论文题目。答辩前一周,专业负责人负责将答辩安排提交上网,各学院汇总并填写答辩安排表(附件1)于答辩前至少5天报各校区教务科(部),并组织学生答辩。
3.答辩小组应提前审阅本科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根据涉及的内容准备不同难度的问题,在答辩时进行针对性提问,答辩秘书组织统一填写答辩记录表。每个学生汇报和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答辩小组提问不少于3个(原则上专业性问题不少于2个)。
4.本硕连读专业应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并组织答辩,确保论文质量。
5.学生答辩结束后,将毕业论文纸质版和论文目录以班为单位交学院,由各学院按照学校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和学院制订的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格式检查,检查不符合规范的,应返回修改完善。整改结束后,将论文交教务处审核存档。
二、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审
答辩结束后,各学院按照《本科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教发[2017]8号认真做好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推选工作,按学校推选名额遴选,推选名单在学院公示后,于2018年5月23日前将推优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校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
三、毕业实习
毕业实习采取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实习期间,学生须在教务网个人主页上提交不少于4次实习进展报告。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实习进行严格管理和全程指导,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批阅实习进展报告,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学院应掌握学生实习的总体状况,强化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的管理,严格实习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务必杜绝放任自流的现象,确保实习质量。
学生毕业实习返校后,应提交毕业实习鉴定表(含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实习总结的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实习起止时间、实习内容、主要收获及心得体会,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字数不少于3000字。
四、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50%)、论文(设计)答辩组评分(50%)两部分组成;开展学生互评的专业,由导师评定成绩(40%)、学生互评成绩(10%)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50%)三部分组成。毕业实习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习进展报告和毕业实习鉴定表进行综合评分,计分方式均为百分制。
2.专业负责人须汇总本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实习成绩,于2018年5月21日前上网提交成绩。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5日
(
附件1: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