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下半年党员发展事宜的通知

2019年09月24日 12:54  点击:[]

各团支部、党支部:

学院党委现启动本学期发展党员工作,现就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和预备党员的接收事宜安排如下:

一、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1、推优条件及程序

按照《食品学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院党发〔2019〕4号)(附件1)进行推荐。

2、日程安排:

9月28日-30日,个人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团支部进行申请人资格审核,在此基础上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到会人数应达到本支部团员人数的4/5,同意票数须超过实到人数半数以上(含半数),按得票数量进行严格排序并指导推荐对象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2)。各团支部需提前一天将团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含年级专业班级信息)以短信形式发至18383574853,便于各党支部安排党员列会督查。

9月30日下午2:00-4:00,各团支部将民主评议结果、《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档和纸质档)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报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

9月30日-10月7日,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审核团支部上报材料,学院团委对《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签署意见。

二、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

1、工作要求及程序

详见《组织工作管理办法》(校党字〔2018〕36号)(附件4)。

2、日程安排:

10月8日-13日各党支部通过资料核查、走访调查、谈心谈话等形式考察拟发展对象。

10月14日-16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各党支部书记将发展对象信息汇总后报送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398148067@qq.com,电子档文件以支部名称命名。

10月17日-25日,发展对象寄送政审外调函进行政治审查,并于25日下午2:00-4:00上交相关函调结果至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交由学院党委办公室审核。

10月27日-11月2日公示发展对象。

11月5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并上报学院党委。

11月7-8日各支部组织填写材料并收齐整理,并11月9日统一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综合楼231)。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推优入党限于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2017级、2018级、2019级研究生团支部开展。各团支部上交的纸质档材料须班主任和团支部书记签字确认。

2、各党支部、团支部要严格按照推优工作程序办理,不得拉帮结派、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若出现违纪问题,除取消相关责任者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视情节轻重,由学院上报学校给予相应处分。

附件2: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docx

附件3: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4:组织工作管理办法.doc

食品学院党委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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