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部分学生党支部换届相关通知

2015年05月28日 23:17  点击:[]

中共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所属各学生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学院的相关工作安排,决定对任期已满的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设支部书记1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1名书记,必要时增选1名副书记。

二、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在工作中团结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依法办事,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4)党性原则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全局观念,公道正派,勤政廉洁,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5)委员候选人须为中共正式党员,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从支部委员中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的产生程序

(一)学习动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等有关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参加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依法行使党员民主权利。

(二)做好任期工作总结。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支部任期工作总结。党支部要从支部和党员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实事情况、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明确努力方向,并向支部党员大会作工作报告,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酝酿候选人。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扬民主,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推选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学院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各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

各学生党支部要精心组织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要通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各支部符合条件的同志请于下周二之前在现任各支部书记出报名登记,各支部下周二之前将统计信息发送至邮箱:653668455@qq.com。邮件名标注为党支部名称。

附件一:拟换届支部信息

附件二: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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