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2016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 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 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义龙试验区事业单位人员紧缺实际,决定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9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96名,详见《义龙试验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调整的职位计划数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2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截止到2016年9月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二)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六)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七)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八)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九)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可先查询义龙试验区门户网站了解相关详细信息(网址http://www.ylxq.com.cn)。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三)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四)报名地点:义龙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顶效镇开发东路39号)。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6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已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义龙试验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计划生育审查表;
4.义龙试验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纸质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所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报名要求
《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有关本次招聘、考核信息,将在义龙试验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考生自行阅知,招聘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办公室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七)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1.资格审查由义龙试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对已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发放准考证的时间为: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义龙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顶效镇开发东路39号)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4.义龙试验区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的加10分。
(九)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3.属于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地市(县)计生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
4.义龙试验区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区民宗局审核盖章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填写《加分申请表》(附件三),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报名期间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试验区招聘办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试验区招聘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将所加分值加在笔试成绩中。
六、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在试验区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试验区招聘办负责组织,统一进行。笔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幼儿教师职位考试内容:幼儿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合卷)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4.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义龙试验区门户网站公布。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幼儿教师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才艺展示
2.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由义龙试验区招聘办公室统一通知(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3.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义龙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顶效镇开发东路39号);
4.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5.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某一职位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一样的,以笔试成绩为主,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将在义龙试验区门户网站公布。
八、体检
1.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总成绩在65分以上(含65分)的考生,按照招考职位(同一职位代码)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再按各考生所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该职位所有考生总成绩都在65分以下,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2.体检由义龙试验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凡本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一律不再递补人员体检。
体检结束后,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义龙试验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义龙试验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义龙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二)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组报经试验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截止到2016年9月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2016届高校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入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9.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供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填报提供不实信息或虚假证明材料的;
10.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1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4.经试验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审批及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社局审批、备案后,由义龙试验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试验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
(五)经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的报考者,无论进入招聘的哪项程序,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388035(义龙试验区人社局人事人才股)
受理监督单位:义龙试验区纪工委 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388752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试验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考生查询《招聘简章》或相关信息,请登陆“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门户网站”。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信息来源: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人:王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