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相关问题

2013年05月21日 13:46  点击:[]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又叫三方协议。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一、就业协议管理
(1)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分别由用人单位、毕业生本人和学校各保存一份。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转接或挪用。
(2)协议书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实行统一的编号管理,编号与当届毕业生一一对应,每个毕业生只能拥有一套(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学院按编号统一发至毕业生,并做好发放记录(领取人姓名及编号、意向单位名称和发放时间等),升学的毕业生应及时将空白协议书返还学校。
(3)毕业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在领取协议书后及时完善与用人单位签约手续。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分别在协议书上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后,由毕业生到就业中心签署“学校有关信息及意见”,除用人单位及本人各留存一份外,将协议书中学校留存联交回学校。
(4)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违约责任、工资待遇等其他事宜有事先约定,需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并签字盖章,同时约定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就业政策规定。
(5)学校提倡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认真履约,原则上不允许违约,如遇特殊情况,因学生个人原因提出与原签约单位违约,须首先征得原单位同意,并持原单位同意解约的书面材料,提出再次领取协议申请,并由学院签字盖章后,再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
二、签约流程图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3.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学校有关信息及意见”。
三、解约手续办理流程
考取研究生解约手续办理
1.原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毕业生升学的书面材料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录取院校的书面证明
3.原协议书
其他签约形式解约手续办理
(1)原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书面材料;
(2)新单位接收函或录用函;
3)毕业生自行在就业信息网下载《违约责任承诺书》并如实填写补领原因;
4)毕业生携带《违约责任承诺书》到学院审核盖章;
5)毕业生携带《违约责任承诺书》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并重新领取新的就业协议;
注:毕业生携带三份原签订的就业协议,则不需要填写违约责任承诺书,直接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就业协议书。
四、就业协议录入程序
1.毕业生将《就业协议》或研究生和用人单位《调档函》交至学院
2.学院将毕业生签订协议相关内容录入毕业生派遣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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