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学院关于2018-2019年度团内表彰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9年03月27日 20:07  点击:[]

全院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领更多团员青年在决胜全面小康和推动双一流农业高校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根据《学生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要求和校团委2018-2019年度团内评优工作安排,现将食品学院2018-2019年度团内评优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时间:2018年5月-2019年4月

2.参评对象:团支部、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包括保留团籍且为团干的党员)。

二、奖项设置

1.校、院级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校级优秀团支部书记。

2.颁发奖状和荣誉证书,其中校级优秀团支部奖金1000元,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奖金600元。

三、参评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参评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质量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能结合时事及同学关注的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团风好、学风浓,支部成员总平成绩75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二)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条件:认真学习党、团有关知识,思想上积极进步,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好;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团员意识强,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1/4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条件:立场正确,信仰坚定,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实绩突出;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团内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1/2

(四)优秀团支部书记

参评条件:在2018-2019学年度中任满1年的小班团支书或班长、社团团支书,且本年度拟评为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所在团支部拟评为校级“优秀团支部”;理想信念坚定,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做好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和教育工作,组织支部成员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不断提升团员青年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养;热爱团的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作出的指示和决议,认真做好支部“三会两制一课”、团员发展、团籍注册、团费收缴、团员信息统计等基础性团务工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青春志愿•爱在社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服务团员青年成长,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群众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四、评选指标

1、优秀团支部:校级2个,院级0-2个。

2、优秀共青团员:每个团支部推荐0-1名(中共预备党员、中共党员不参评),另按参评团员总数的0.5%作为学院团委再分配推荐指标(再分配指标用于学生团委副书记、组织部、实践部、志工部、双创部、宣教部,各部门推荐0-1名),学院择优推选校级优秀(共40名),其余为院级优秀。

3、优秀共青团干部:每个团支部推荐0-1名(团干部包括团支书、班长、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保留团籍且担任团干的党员),学生团委各部门推荐0-1名,学院择优推选校级优秀(共16名),其余为院级优秀。

4、优秀团支部书记:拟评为“校级团支部”的团支部推荐0-1名,学院择优推荐进入答辩,全校评选不超过10人。

五、评选办法

1、优秀团支部:各支部根据评选条件自主申请,满足基本参评条件的支部进入学院审核,学院根据《食品学院优秀团支部评优细则》(详情咨询团委组织部)对各支部进行打分,分数前8名的支部进入答辩,答辩为5分钟PPT陈述加2分钟提问。按照基础分(占比60%)和答辩分(占比40%)高低排序评选出校级优秀团支部和院级优秀团支部。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各支部推荐,学院团委择优拟推(优秀团支部书记推荐待优秀团支部答辩结束后另行通知)。

3、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且符合参评条件,一经查实作假或者不符合参评条件,取消该支部本年度团内评优资格,不予补录。

六、日程安排

1、3月30日14:30-18:00前,各支部将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材料(见附件),所获证书及荣誉需提交复印件,发送至2692162131@qq.com,纸质档材料交至3教117。

2、4月1日,院团委组织部对推荐团支部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院团委评定。

3、优秀团支部答辩暂定4月3日,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4月4日-6日对拟评集体和个人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集中申报。

七、注意事项

1、2019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和奖金均不重复(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若重复将直接取消相应名额,请各参评人员慎重考虑。

2、各奖项均自愿参评,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和推荐,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以及造成不良后果将被取消评优资格。

3、各团支部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均视为自动弃权,请注意时间节点。

 2019食品学院团内评优附件.rar

食品学院团委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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