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通知

2019年09月16日 11:04  点击:[]

全院2016-2018级小班:

现将2018-2019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

各班“优秀学生”推荐至少1人,“优秀学生干部”推荐0-1人;校级优秀班集体、院级优秀班集体共5-6个。请各小班按核定指标开展评选工作。

二、时间安排:

9月18日下午2:30-5:30:各小班务必将班主任签字的附件1《2018-2019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体拟评情况统计表 》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综合楼230),电子档于18日下午5:00前发至1924757621@qq.com邮箱(注明班级);

拟评优秀的同学及小班于18日下午5:00前登陆学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提醒班主任审核通过,若因小班原因未完成申报,后果自负。

9月19日:优秀班集体评选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基本条件:二年级以上;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按奖项要求,符合如下基本条件。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同一学年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四者互不兼得。

1.优秀学生

参评条件:符合全部参评基本条件。同时,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班级推荐:要求在符合评优评奖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推荐,如位点相同则比对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

学院推荐:视学生处划分指标数量安排,如指标总数少于参评班级数量,则将各小班第一位推荐人(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大者)在指标所达的同年级同专业范围内拉通排名评选如指标总数多于参评班级数量,优先评选每班综合学业成绩位点大的推荐人,其余在指标所达的同年级同专业范围内拉通排名评选。

其中,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次数字*70%+第二课堂成绩排名位次数字*30%

2.优秀学生干部

参评条件: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50%。

小班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通过投票产生,指标向上学年获优秀班集体、学风优秀班级的班级倾斜。

(二)优秀班集体

参评条件: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评价优秀,全班同学学年总平成绩(必修加权)75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次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数;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率达到90%以上;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四、成绩依据

以上要求的成绩及排名以学生管理系统为准,请自行登录查看。排名按比例只舍不收(如全班41人,前25%为10.25,只能取前10名)。

食品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

2018-2019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体拟评情况统计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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