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奖】食品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的通知

2021年09月30日 20:47  点击:[]

全体2018-2020级同学:

为奖励在思想道德、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四川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学字〔2021〕3号),现将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名额:3名(根据答辩情况确定我院国家奖学金拟推人选)

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名额:不超过2名(从国奖拟推人选中择优推荐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参评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参评学年操行得分达到80分以上;

5.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参评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学院同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的前10%,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

6.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成绩突出。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优秀学生标兵:全校20名,奖金2万元/生(含国家奖学金0.8万元)。

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全校10名,奖金1万元/生(含国家奖学金0.8万元)。

“优秀学生标兵入围奖”:全校不超过18名。

参评条件如下:

1.已获得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评资格;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在行为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一方面或几方面取得特别突出的成绩;

3.当学年获校级及其以上表彰。

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三、时间安排

(一)108日前:

申请人填写《2020-202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10月8日15:00-17:00将该表纸质档(1份,需班主任在空白处签字)以及与该表中所填一致的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至综合楼230室,电子档发送到学院学风建设部邮箱spxyxfjsb@163.com。申请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的同学还需准备一份《xx同学优秀事迹简介》(500字左右,格式不限,纸质档和电子档于上述时间交到指定位置)。

申请人请于10月8日18:00前加入QQ群:食品学院2021年国奖答辩候选人,QQ群号:587674675,相关通知及答辩抽签等会在QQ群里通知。

(二)108-9日: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通知审核合格学生院级答辩抽签等事宜。

(三)1011-14日(具体时间待定):在综合楼214会议室进行候选人院内答辩,答辩采用PPT讲解的形式,自述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请候选人提前准备好答辩材料,学院将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国家奖学金拟推人选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四)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遴选推荐通知:四川农业大学学工网 (sicau.edu.cn)

四、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对申请表填写格式要求非常高,请国家奖学金拟评人选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推荐人选务必端正态度,学院公示拟推名单后,再在学工系统认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报要求另行通知),如因材料填写不规范、字数不够、有错别字等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取消资格。

食品学院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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