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2021年12月03日 17:26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申报立项和省级教改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和教学改革的核心要素、关键环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创新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构建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奠定基础。

二、申报范围

围绕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重点围绕高等教育发展战略、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教学“新基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

三、申报要求

1.请相关单位教学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课程群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谋划未来教学成果,通过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鼓励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主讲教师、一线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

2.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改革趋势等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并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组成员不超过9人(含主持人)。

3.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已有教改项目且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本次教改项目申报,且每位教师原则上最多只能参与2项(含主持项目)在研教改项目的研究。此次申报项目需于2024115日前完成结题。

4.注重教改项目研究的方向性、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的原则,在试点、总结的基础上实践运用,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教学成果,切实增强项目的示范性和实效性。

5.各相关单位应加强统筹,注重整合不同学院、课程组、教学团队的研究资源与优势,鼓励以学科、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鼓励跨校(单位) 联合申报重点课题。

四、申报名额

1.教学及相关职能部门申报:每个单位推荐申报校级教改项目数不超过2项。

2.“互联网+”指导教师申报:2018—2021年获四川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决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按照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牵头申报教改项目(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获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的教改项目不超过1 项。

3.高校教指委申报:每个四川省普通本科高校教指委可遴选申报不超过 3项教改项目(重点项目不超过 1 项),申报名额单列。专业类教指委重点围绕对应的相关专业的调整优化、教学改革及拔尖卓越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研究,专项工作教指委重点围绕对应的专项工作改革创新开展研究。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拟申报项目信息

1.拟申报项目信息填写:各单位加强统筹,结合单位特色和未来教学成果奖规划,依据教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1)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分层分类做好项目遴选和推荐,填写拟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供学校掌握拟申报项目总体情况。

2.报送时间及方式:2021年12月6日前,将拟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EXCEL文档发送至邮箱427794985@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应包含单位名称。

(二)校级项目材料提交

1.负责人网络填报:2021年12月10日-12月16日,项目负责人进入教务处个人账号主页,在“教师-综合管理-教改项目管理”一栏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相关内容,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将无法修改。申报教师完成网络填报后,需打印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交所在单位。

2.单位遴选推荐:请各单位认真履行初审职能,推荐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研究成果能对教学或教学管理产生明显提升、促进作用的项目,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择优排序上报教务处。

3.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6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统一发至427794985@qq.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应包含单位名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分别报至各校区(雅安校区:王龙,综合楼一楼教务管理中心;成都校区:宗小兰,1教208室;都江堰校区:陈慧,5教203室)。

(三)校级项目立项和省级项目推荐

1.校级项目评审立项:本次立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70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34项。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得立项的课题予以经费资助。

2.省级项目遴选推荐:学校将于2021年12月20日-12月31日期间,组织重点项目和单列项目申报2021-2023 年省级教改项目。

联系人:宗小兰,联系电话:028-86293151。

附件:

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pdf

2. 拟申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信息汇总表.xls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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