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通知

2022年05月07日 17:04  点击:[]

全院师生:

根据学院党委同意,我院将于2022年5月下旬召开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按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文件精神,现就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1.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工作,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无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推荐选修课考试重修

6.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代表选举办法

1.代表选举单位

一个班级为学代会的一个选举单位,除毕业年级与研究生以外,学代会选举单位共计44个。选举单位应成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在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具体指导下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2.正式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和我院实际,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确定为129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3.选举原则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和被选举人的意志。

4.代表构成

非校、院学生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结构由各选举单位把握。

5.根据学代会选举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两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提名

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2)正式代表选举

由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开展班会(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按分配正式代表名额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二、工作要求

1.各选举单位要把选举学代会代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

2.各选举单位应成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选举单位班主任担任主任,成员应包括班级团支书、班长和普通学生代表,委员会人数在3至5人之间。 委员会名单请于5月14日(星期六)下午18:00前报送至邮箱1924757621@qq.com,上报格式详见附件2。

3.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对代表选举工作全权负责,选举工作务必在5月15日前结束。并于5月15日(星期日)24:00前,将代表统计表电子材料报送至邮箱1924757621@qq.com(格式见附件3)。

4.请各选举单位在提交学代表名单后通知学生代表加入学生代表群(群号:926912876)。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第四次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食品学院第十五届学生组织主席团遴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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