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当学年内获得过其他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及奖金。
三、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2020级1名,2021级1名,2022级1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四、日程安排
1.3月25日前:参评学生填写《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并发送至spxyxfjsb@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2.3月27日-3月29日进行公示,公示后上报学校。
3.3月29日上午9点-12点,,拟评同学提交材料至综合楼230.
(1)申请表(附件2,要求手工填写、贴照片,附件3为样表);
(2)成绩单(综合行政楼一楼大厅自助打印机打印);
(3)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4.3月29日内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
5.4月15日前:学生资助中心完成评选审核及公示,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资助方评审。资助方反馈最终获奖名单后,发放奖金。
食品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