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奖】关于开展2024年“金龙鱼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18日 17:01  点击:[]

全院2021、2022、2023级各小班:

根据相关捐资协议及《学生奖励及评选办法》(校学发〔2024〕20号),现将2024年“金龙鱼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食品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17人(2021级5人、2022级6人、2023级6人),金额4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有良好公德,品德高尚,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学术不端、无违反公序良俗行为;

3.学习刻苦,参评学年无挂科记录,评选学年度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4.通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无不符合贫困学生身份的高消费行为、奢侈浪费的现象;

5.评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情况、品行表现等。优先选择成绩优秀、品行良好的学生;

6.“金龙鱼助学金”可与其他奖助学金兼得;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选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资格,并收回奖励。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1.11月20日下午16点前将《姓名+2023-2024学年金龙鱼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感谢信电子版(参考附件2,文件命名为“姓名+金龙鱼感谢信”)发送至邮箱spxysfjsb@163.com

2.学院于11月21日-23日进行公示。

3.公示期间,拟获评的同学在学工系统完成线上申请。

4.感谢信纸质版在11月22日中午12点前交至综合楼230。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35-2882183

食品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18日

上一条:食品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寒梅飘香工程“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三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2025学年食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补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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