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22-2024级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校学发〔2024〕18号)、《学生奖励及评选办法》(校学发〔2024〕20号)、《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和《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5〕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24-2025学年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8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64名。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学制的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特殊原因的附情况说明。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4)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二)国家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具体要求参见附件6)。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学校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认定)。
3.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乡村振兴定向培养计划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日程安排
国家奖学金:
1.(一)9月29日前:
申请人填写(附件1:食品学院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于9月29日16:00前将该表纸质档(1份,需班主任在空白处签字)以及与该表中所填一致的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至综合楼231室,电子档发送到学院学风建设部邮箱d1485285736@163.com。
申请人请于9月29日16:00前加入QQ群:食品学院2025年国奖答辩候选人,QQ群号:973763309,相关通知及答辩抽签等会在QQ群里通知。
(二)10月9日-10日: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通知审核合格学生院级答辩抽签等事宜。
(三)10月10-11日:进行候选人院内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采用PPT讲解的形式,自述5分钟,评委提问3分钟,请候选人提前准备好答辩材料,学院将根据答辩情况确定国家奖学金拟推人选和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国家励志奖学金:
名额分配:
年级 |
专业 |
名额 |
2022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9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7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3 |
2023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9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8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4 |
2024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11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8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5 |
(附件3:食品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1.9月29日前:申请人填写(附件2:食品学院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小班汇总,班主任签名确认;
2.9月29日下午16: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报附件2纸质档(排名不满足双10%但满足前30%的同学须附校级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至综合楼231室,电子档(备注班级名)同时发送至学风建设部邮箱d1485285736@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3.9月30日-10月16日:学院评审并公示;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无异议后学生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申请。
(附件4:国奖奖学金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网上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五、注意事项
1.本次评选,参评学年为2024-2025学年。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对申请表填写格式要求非常高,请推荐人选务必端正态度,学院公示拟推名单后,再在省资助系统认真填写申请,如因材料填写不规范、字数不够、有错别字等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取消资格。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按要求于12月31日前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社保卡中。学生务必核查自己是否已有本人社保卡,若没有,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本人有效社保卡,不满18周岁的学生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
工作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835-2882172
食品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