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 “ 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每个团支部应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召开 1 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指引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专题组织生活会与团内民主评议
2. 团支部 “对标定级”
3.年度团籍注册
二、工作对象
1.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共青团员(含 2025 年新发展团员)、青年学生;
2. 团内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其余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团内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3. “对标定级” :除流动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不纳入 “对标定级”范围,其余团支部均需完成对标定级(参评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 “对标定级”需为 5星)。
4.年度团籍注册:全体共青团员。
三、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 “对标定级”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四、主要安排
(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以下内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学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学习领会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最新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 二)查找差距不足
团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和青年的要求和期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突出大学生团员树立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职业观、事业观,分享体会、查找不足、 改进提高。
(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1. 一般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
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2.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团员因故不能到会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
3.组织生活会应有学院专职团干、指导教师(班主任)参与指导。
五、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具体安排 | 时间安排 |
团内民主评议 | 在 “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结果,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命名为“食品学院**班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发送至邮箱2692162131@qq.com | 12月22日前 |
对标定级 |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 | 12月19日前 |
年度团籍注册 | 在 “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相关操作 | 12月21日前 |
注: 因 “智慧团建”系统中专题组织生活会、 “对标定级”录入暂未开通,录入时间待后续通知。
六、实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团委要强化指导,抓好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做到支部全覆盖,支部成员全员参与。活动开展时应有指导教师、班主任或专职团干部参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2.严格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团内评优、党校学习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民主评议敷衍、搞形式主义的学院团委或团支部,将直接取消2025-2026 年度五四评优资格。
3.创新开展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班团活动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