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职工考核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学院2025年考核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何 勇
副组长:张 清 汤瑞瑞
成 员:胡敏伦 胡 亮 李美良 陈 洪 刘爱平
陈 放 刘书亮 张壹钦 李 冉 刘 红
二、处级干部考核
考核时间:2025年12月30日(周二)下午15:00
考核地点:综合楼214会议室
参会人员:全体在岗教职工
考核内容、方式和程序等:《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三、教职工考核
各系、室按《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考核,确定等次(所有院领导全程参与),并于12月23日前将《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报学院行政办。
(一)考核优秀名额分配
教职工年度师德评价考核优秀指标18个;年度考核等次院级以上优秀名额18个,其中校级优秀名额12个、院级优秀6个。具体分配如下:
1、师德评价考核等次
食 工 系:优秀6个(党委书记参加);
食 质 系:优秀5个(副院长参加);
食 健 系:优秀3个(党委书记参加);
行政和实验管理中心:优秀4个(党委副书记参加)。
2、年度考核等次
食 工 系:校优4个、院优2个(党委书记参加);
食 质 系:校优3个、院优2个(副院长参加);
食 健 系:校优2个、院优1个(党委书记参加);
行政和实验管理中心:校优3个、院优1个(党委副书记参加)。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在编教师按《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教师师德评价考核办法与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执行,合同制聘用人员按《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师德师风为第一标准,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考核等次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进行评定。
(三)考核方式、程序
1.教职工个人总结,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
2.召开考评会。各系室确定考核时间与地点后,提前2天通知本系教职工和联系院领导参加。会上每位教职工述职5分钟,对教职工师德师风、年度主要业绩等做出综合评价并评定等次,并按分配指标推荐考核优秀人员。
四、系室负责人(含学科秘书)考核评优
(一)优秀名额:4名
(二)考核评选时间:12月30日(周二)下午16:00
(三)考核评选地点:综合楼214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学院各系、室、中心主任、副主任、学科秘书
(五)考核评选方式、程序
1.学院召开考核评优会。相关负责人述职5分钟,其中各系、室、中心负责人(含学科秘书),结合分管工作进行述职,总结管理工作情况或按照岗位职责述职(不总结个人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
2.院考核工作组和系室负责人参考民主测评情况,以及个人述职情况,对系室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按优秀得票多少确定优秀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各系、室认真组织教职工考核。在考核工作进行之前,请各系、室负责人领学考核文件中关于考核内容和标准、结果使用和相关事宜等内容。
(二)认真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请教职工下载《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按规范填写,用A4纸打印(原则上不再加附页),各系室于12月25日报学院行政办。
食品学院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