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及材料上报的通知

2017年09月29日 18:18  点击:[]

各小班、各班主任:

为奖励在学业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结合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6-2017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以及材料上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社会捐资奖学金奖励标准及全院范围内评选指标

所有奖学金均颁发奖学金荣誉证书,发放奖金。

1、正大奖学金,4名,1000元/生;

2、大北农励志奖学金,4名,2000元/生;

3、竹叶青奖学金,1名,1000元/生;

4、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1名,10000元/生;

5、陈育新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1名,5000元/生;

6、陈育新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5名,1000元/生;

7、川农高科一等奖学金,1名,3000元/生;

8、川农高科二等奖学金,2名,1000元/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年限要求:申请者须为在校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二)参评基本条件: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受到纪律处分,各科学业成绩合格,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三)其他参评条件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小班前10名。

(四)择优选拔原则

每班限推荐0-1名,学院在全院各小班推荐名单的基础上择优选拔;申报奖项由小班自定,但2000元/生及以上金额的奖学金全院仅7名,学院可能根据申报情况调整各参评学生拟评奖项。社会捐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东金中恒集团助学金原则上不兼得。

三、日程安排

1.9月29日—10月9日:各小班择优推选0-1名学生参评,参评学生填写附件1:《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

2. 10月10日上午9:00-12:00:以小班为单位上报附件1:《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需班主任签字)纸质档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综合楼230)。电子档同时发送至2278113606@qq.com,逾期视为放弃;

3.10月10日-10月12日:学院审核、公示,拟评学生登陆易班系统填报,班主任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对本班参评的同学进行审核;

4.10月13日:报送学生处。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小班高度重视,尤其参评学生填表一定要数据真实、措辞严谨,避免出现差错。凡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或获奖学生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2.务必做到参评学生按照上网填报、班主任按时上网审核、小班按时线上线下上报各类材料。

附件1:《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生情况统计表》.xls

食品学院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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