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各班主任:
为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我院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开展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食品学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组长:王莉
成员:张丽娜 孙也椒 王爽 宋三多 黄小栖 李增威
秘书:王爽
办公地点:食品学院团委办公室(综合楼230)
二、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5-2882183
投诉邮箱:shipintw@qq.com
投诉电话:0835-2882316(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
三、认定对象
2014-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认定条件及程序
按《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
五、日程安排
1. 9月20日—9月22日:各小班成立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为副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人数一般为7—13名,需单数,被评议者应当回避,不参加评议小组,请各小班于9月22日14:30-17:30将小班评议小组名单(附件2)电子档以小班名字命名发送至2244298236@qq.com,纸质档经班主任签字确认之后交至3教117室。。
2. 9月23日—9月26日:
(1)学生本人申请,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7)、《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并通过易班(http://www.yiban.cn/)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
(2)小班民主评议。请各小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了解申请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组长主持召开评议会,充分讨论,并采用“模糊评分法”对申请认定的学生进行评分,确定其困难程度。请各小班在认定过程中主动联系所对应的督察员(小班评议会议登记督查表见附件6)。
(3)班主任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113.54.11.26/sys/)审核各小班评议结果,在线向学院上报本班评议结果。
3. 9月26日09:00-12:00 、14:30—17:30:各小班评议小组将申请学生提供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4)、家庭情况调查表、网上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附件5)在附件里下载,《小班评议结果汇总表》需评议组组长和副组长共同签字(包括电子版),电子档以小班命名发送至2244298236@qq.com, 签名之后纸质档交至3教117室。
4. 9月27日—9月29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公示小班评议结果,并上报学校审核。
六、注意事项
1.表格所有项目都须填写,不得留白,如无请填“无”。如填写信息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认定资格。
2.所有表格的填写必须用黑色钢笔或水性笔填写。
3.转专业学生在转入班认定。(现所在班级)
4.去年已经认定的学生,家庭情况无变化的,不需要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但仍需要小班认定。
5.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按时填报。
6、学院将在认定过程中建立督查制度,选派督查员,参与小班评议工作会议并检查小班在组织机构、规程及公开、公正、公平方面是否符合要求。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定稿)
附件2: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4:2017-2018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结果汇总表
附件5:2017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调查表、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附件6:小班评议会议登记督查表
附件7: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食品学院党委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