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文件精神,现将2016-2017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院班主任
(二)考核方式
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操作指南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生满意度测评(占60%)及学院综合考核(占40%)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合格(60≤分值<90)和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
1.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则上应由班级全体学生(至少达到班级学生人数的4/5)参加并独立打分(百分制,满分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系统自动折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即为班主任满意度。满意率由系统根据评分情况自动折算。(毕业班班主任满意度测评不作硬性要求)
2.学院综合考核:学院依照“班主任任职条件”、“班主任主要职责”以及学院对班主任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确定考核方式和指标并打分(百分制,满分100分)。考核分数录入学生管理系统。
(四)日程安排
1.6月19日-25日:系统开放时间,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打分;
2.6月30日前: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分数折算和考核等级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参评条件
详见《学生管理工作规定》
(二)推荐名额
院级优秀 19名,校级优秀班主任在院级优秀中择优推荐上报。
(三)日程安排
1. 7月7日前,学院完成遴选推荐及材料报送;
2. 7月上旬,学校评审、公示。
三、评选要求
1.各小班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开展好测评工作。
2.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应在班主任工作考核和学生满意度测评的基础上进行,考核指标不达标的不得推荐。
附件1:班主任测评系统操作指南
食品学院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