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班主任、全院同学:
根据学校安排,现将2017年学生暑假及假期留校学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小班务必通知到每名同学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放假安排
各类学生7月15日(周六)开始放假。8月31日(周四)至9月2日(周六)报到注册,在秋季入学时,应首先到财务部门缴清学杂费,再凭收费收据到所属院所报到注册。9月2日晚上由班主任点名统计返校人数,由各小班负责人于当日晚上18:00-20:30将《暑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1)书面档由班主任签字后报学院3教117室,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177379782@qq.com。9月4日(周一)开始上课。
二、安全纪律
1、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不得乘坐无牌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不私自下河(湖)游泳,不在河(湖)边嬉戏、打闹,不到泄洪河道等游人禁止活动区域、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注意燃气、煤气、燃煤使用安全;文明度假,安全过节,不酗酒。
2、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要注意防止上当受骗。
3、学生原则上都不留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须书面提出申请,学生须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请销假管理—寒暑假留校申请,履行申请手续,打印《暑假留校学生申请表》,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家长核实有关情况并签字确认后报学院批准,并于7月10日12:00前将《暑假留校学生申请表》、《留校学生情况统计表》、《安全纪律告知书》纸质档交至3教201,电子表发送至邮箱:2177379782@qq.com,(暑假留校申请及集中审批页面将于7月4日至7月9日开通,请务必提醒班主任线上审批。)没有按时提交电子表格的视为没有学生留校,学院汇总情况后统一报学生处备案。提前返校的学生也应提出书面申请,纳入留校学生统一管理。同时。留校期间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宿舍管理中心根据留校学生情况确定开放宿舍楼栋直接安排学生住宿。未申请留校和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假期不得在学校住宿,宿舍管理中心将依据批准留校的学生名单定期清查寝室住宿情况。留校学生要注意防火、防盗;严禁夜不归宿;寝室内不准留宿他人;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燃烧杂物;严禁存放和使用蜂窝煤炉、酒精炉、电炉、电热杯、电饭煲等违章用具;禁止酗酒、打麻将、赌博;不参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空作业等有损身心健康及高危险的活动。
三、特别提示
1、学生务必按期报到注册、上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并向学院请假;留校学生需离开学校也须提前向班主任和负责老师请假。
2、提前到校学生应及时向班主任和学院值班老师报告,以便纳入留校学生统一管理,服从寒假期间宿舍管理要求,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3、暑假留校学生的申请、勤工助学安排、假期开放宿舍楼栋、宿舍关闭时间等将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4、班主任作为本班留校学生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留校学生安全纪律告知书(附件4)完整告知每名留校学生,要动态关心、了解留校学生的情况,本着“谁审批,谁管理,谁跟踪”的原则,切实关心留校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值班老师反映。
附件1暑期返校情况统计表
附件2留校学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3安全纪律告知书
食品学院团委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