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第二次答辩的通知
2013级本科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16】3号)以及教务处对2013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的总体安排,现就食品学院2013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第二次答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答辩于本学期第十一周至十二周(5月10日—5月15日)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请下载附件查看。
二、答辩要求
请仔细查阅附件3《食品学院关于本科开题及毕业论文答辩的相关规定(定稿)》,务必注意:
1.每个学生答辩时间约15分钟(报告陈述约7分钟,提问答辩约8分钟);
2.请提前10分钟到场,将PPT拷贝到电脑上,答辩过程中不允许拷贝PPT;
3.《导师评分表》请于答辩前联系答辩组秘书,在答辩组秘书处领取,各组领表格具体时间见通知后。
4.打印检测结果页面,答辩前(具体时间同领取导师评分表)交到答辩组秘书处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即检测结果≤30%)方可参加答辩;
5.答辩前找指导教师在导师评分表上打分签字,答辩当天提交答辩组老师审查,导师未打分签名的不能参加答辩;
6.请提前打印好毕业论文(纸质版,答辩组老师每人一份),并于答辩当天提前交到答辩组秘书处;
7.答辩过程中,对答辩组老师提出的问题仔细做好答辩记录。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答辩修改定稿后再在毕业论文封面、各个表格上填写自己的论文题目;
2.涉及需要改题的同学,除了要填写《选题更改申请表》外(见附件4),还需提交改题后的开题报告,并连同《选题更改申请表》在提交论文材料时一并交答辩组秘书处;
3.答辩完毕,按答辩组老师意见与指导教师共同讨论论文修改,并找导师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问题回答栏右下角签名。最后将修改好后的论文定稿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务必以“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的格式命名【例如:张三(20121564)-食工201201】,命名格式不对不予接收)以及其他答辩材料于答辩后一周内交答辩组秘书处,具体时间按各组老师安排。
四、其他事宜
1.请每位同学在答辩前务必将毕业论文提交指导教师审查;
2.请一定按时到场,全程参与答辩,听从各答辩组组长及老师的安排,无故不参与或迟到早退者,答辩小组可在答辩成绩上扣减5-10分。
备注:各组领表格、交检测报告时间如下:
第一组:5月8日上午 9:00—11:00,下午3:00—5:00在3教402
第二组:5月8日上午 9:00—11:00在8教309
第三组和包装组:5月9日上午9:00—10:00在8教307
第四组:5月12日上午9:00—11:00在5教316
第五组:5月8日上午10:00—12:00在8教207
第六组:5月10日上午10:00—11:00在5教107
第七组:5月9日上午9:00—10:00在8教207
第八组:5月8日上午10:00—11:00在5教507
附件1:2013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第二次答辩总体安排表
附件2:2013级本科生毕业论文第二次答辩分组明细表
附件3:食品学院关于本科开题及毕业论文答辩的相关规定
附件4:选题更改申请表
附件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食品学院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