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一年来,我院团委在校团委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带领全院团员青年,在青年思想引领、服务青年成长和团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水平提高,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及校团委《2016-2017年度团内表彰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我院决定在“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 参评时间范围
2016年5月-2017年4月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参评条件:
1.团风好、学风浓,支部成员总平成绩75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级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
3.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能结合时事及同学关注的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
4.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质量好。
(二)优秀共青团员
参评条件:
1.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四分之一;
2.认真学习党、团有关知识,思想上积极进步,信念坚定;
3.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好;
4.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团员意识强,团内民主评议优秀。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1/3;
2.大学期间任职各级团干部曾任职满一届或在五四评优时间范围(2016.5-2017.4)内连续任职;
3.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三、评选指标及办法
(一)评选指标:
1. 优秀团支部:全院拟推2个校级优秀,2~3个院级优秀。
2. 优秀共青团员:各支部限推1名校级,1名院级。
3. 优秀共青团干部:各支部限推1名,学院择优拟推校级名额,其余为院级。
(二)评选办法:
1. 优秀团支部:材料上报、学院审核、答辩评选
① 各支部上交申报表,满足基本参评条件的支部进入学院审核;
② 学院根据《食品学院五四评优细则表》对各支部进行打分,分数前 8名的支部进入答辩;
③ 优秀团支部答辩,根据答辩分数高低评选出校级优秀团支部及院级优秀团支部。
2. 优秀共青团员:各支部推荐。
3. 优秀共青团干部:各支部推荐、学院团委择优拟推。
注:各支部上报的名单须真实,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学院将直接取消该支部名额。
四、评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表
项目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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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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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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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和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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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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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组织申报和推选,有疑问向团委组织部咨询。电话18728191841,1872819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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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材料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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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晚22:00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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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各支部申报材料(附件一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97849450@qq.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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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进入答辩团支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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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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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五四评优细则表初审,公布进入答辩的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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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支部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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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12:00(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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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答辩的支部进行答辩,地点3教117(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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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结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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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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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答辩支部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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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评优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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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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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的拟推评优结果于院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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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优材料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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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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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评优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档)交校(区)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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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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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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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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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优秀团员、团干、团支部申报表
食品学院团委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