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13、14、15级各小班:
结合我校《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及《2015-2016学年度评优评奖工作安排》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完成本年度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对工作、安排和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奖励类别及奖励标准
单项奖学金:发放奖金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各科学业成绩合格,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
(二)在参评学年内获得以下成绩的,可以申请参评单项奖学金,同一项目多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
1.学术论文奖:以第一作者发表收录学术论文(以学校人事处对教师的认定范围为准)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1)SCI收录论文按影响因子(IF)奖励标准如下,SSCI收录论文则加倍奖励:
① IF<1.0,0.3万元
② 1.0≤ IF<2.0,0.6万元。
③ 2.0≤IF<3.0,0.8万元。
④ 3.0≤IF<4.0,1.0万元。
⑤ 4.0≤IF<6.0,1.2万元。
⑥ 6.0≤IF<8.0,1.5万元。
⑦ 8.0≤IF<10.0,2万元。
⑧ 10.0≤IF<15.0,5万元。
⑨ 15.0≤IF<20.0,8万元。
⑩ IF超过20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
(2)AHCI收录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
(3)CSSCI、EI、ISTP收录论文,每篇奖励0.2万元。
(4)CSCD收录论文,每篇奖励0.1万元。
2.获取专利奖: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0元。
3.英语成绩突出奖: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CET-6考试500分、英语专业学生通过专八考试、托福考试90分、GRE考试260分、雅思考试7分及以上者,奖励500元。参加GMAT考试700分及以上或参加WSK考试成绩合格者,奖励1000元。
4.执(职)业资格证书奖: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国际公认和国家认证注册的奖励600元,省级认证注册的奖励300元。取得翻译资格证(CATTI)(二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程序员、心理咨询师、国家一级裁判等公共职业证书的奖励300元。
5.学业深造奖:取得公派留学项目资格者奖励5000元。
6.竞赛奖
凡参加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竞赛、挑战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文体竞赛活动等获奖的,按项目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1)获得A类(经认定相当于国际或国家级水平)竞赛奖励的,按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予以奖励。
(2)获得B类(经认定相当于省部级水平)竞赛奖励的,按特等奖1000元、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予以奖励。
本项奖励实行项目预设,定向申报制度,仅限在学校公布受理的项目内申报(具体见附件1《参加各种竞赛类接受申报项目》),其余不予受理。
三、日程安排
(一)10月14-10月15日: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同学通过易班登陆“学生工作系统”填写申报表,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6日上午9:00-12:00以小班为单位将申报表纸质档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交至院学生会办公室3教117,电子档在此之前发送至2278113606@qq.com;
(二)10月16-17日:学院审核。
(三)10月18-20日:学院公示拟推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因时间相对紧迫,为保证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小班严格按照时限上报各类材料,如因小班延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小班自行承担。
附件:参加各种竞赛类接受申报项目(总库) 食品学院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