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同学:
为了保障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正常生活秩序,做好假期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现将暑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特殊原因需留校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院所批准同意,统一上报学生处批准后方可留校,未经批准,不得留校。
2、宿舍楼关闭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8月23日。
3、假期开放男生楼4、7、8舍,女生楼6、9舍供同学集中住宿,其余宿舍楼将封闭。
4、假期中,学校将对学生宿舍进行统一维修,请同学们在离校前整理好寝室,关好门、窗、水、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5、假期中,请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寝室留宿校外客人,不得在宿舍区内点蜡烛、燃烧杂物,不得使用酒精炉、电磁炉、电热棒、电饭煲等违章电器,违者将按《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6、假期留校期间,实行限时供电制度,超额电费自付。
如有疑问,请咨询:
宿舍管理中心主任:鲁妮老师,电话:2882275,18080570804。
宿舍管理中心副主任:郭学君老师,电话:2888537,18090118211。
祝同学们暑假愉快!
宿舍管理中心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