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完成我校第十三次学代会学院代表的选举推荐工作,我院根据《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代会学生代表选举的通知》及四川农业大学第十三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相关安排,现将我院学生代表选举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选举对象
食品学院2012级、2013级、2014级全体学生。
二、学生代表的条件
1. 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学生;
2.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法校纪;
3. 品行端正,团结同学,责任心强,有一定议事能力、表达能力、提案能力;
4. 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无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或限修课(不含双学 位课程、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含补考、重修);
5. 自取得四川农业大学学籍以来未受过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三、学生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学代会代表享有如下权利:
(一)在学代会上发言、提问、表决,除非内容违反国家法律,不受追究;
(二)向学代会提出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三)就学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提案;
(四)就学生会工作中的问题向学生会干部提问;
(五)就学校工作提出吁请,要求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答复和解决;
(六)参加学代会并参与对上届执委会工作报告和列入学代会议程的提案的讨论、质疑、表决,以及就会议程序问题提出动议、就会议讨论的实质问题要求作大会发言。
学代会代表应履行如下义务:
(一)听取和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接受会员的监督,向本学院会员介绍学代会的情况;
(二)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
(三)按时出席学代会,服从会议决议,及时向本学院会员传达会议精神。
四、选举办法及要求
本次代表选举分为代表候选人提名和正式代表选举两个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所提名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须在代表候选人选所在班级表决通过的基础上产生(参加表决的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达到应到人数半数以上通过方可获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同一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超过一人)。
(2)正式代表选举:各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各选举单位代表选举委员会汇总和资格审查后,由学院学生代表选举委员会按代表分配名额的120%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完成后,由学院学生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召集全院班长会议(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按正式名额代表名额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五、食品学院学代会学生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组长:王莉 副组长:张丽娜 孙也椒
成员:廖庆罡 王倩文 陈元 谭靖 夏希 田祥
六、食品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工作日程安排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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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工作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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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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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选举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各小班选举一名, 并于4月19日下午18:00-20:00前将名单反馈至 三教105办公室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 请按照附件二的格式填写预备人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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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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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代表候选人(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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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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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全院班长会议提名正式代表(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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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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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学校审核学生代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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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如有疑问,请联系 廖庆罡 联系方式:18227552886
附件二:统计表
食品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