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农业大学食品学院2015年寒假社会实践上交总结材料和表彰的相关通知

2015年03月05日 10:12 L 点击:[]

各小班、团队:

新学期伊始,为更好地完成寒假社会实践的相关工作,就上交总结材料和表彰做以下通知:

一、材料上交情况:

1.个人上交材料:《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纸质档);

2.团队上交材料:团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电子档及纸质档) ;

团队成员《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纸质档);

3.上交时间:2015年3月6日下午16:00-18:00;

4.上交地点:三教117。

备注:全院参加本年度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均应填写并上交《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二、表彰名额分配及说明:

1.普通团队按团队实际参加人数的20%评选优秀个人;优秀团队中优秀个人的比例为30%(优秀团队评选结果公布后补推);班级按照实际自由参加实践人数的4%评选(班上拟推基数是以个人形式参加寒假社会实践的同学)。

2.组队参加的学生在团队进行推优,自由参加学生从小班择优推荐;团队与个人评优不得重复。

3.参加其他院团队同学不得在本院参与评优。

4.所有评优结果以学院统一调整后公示名单为准。

5.校级重点团队总结材料提交要求详见附件2。

三、注意:

为保证学院寒假社会实践评优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小班、各团队注意时间安排,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则视为未进行寒假社会实践。

食品学院团总支

附件1: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附件2:校级重点团队总结材料提交要求

附件3:社会实践后期总结材料参考

上一条:关于做好近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寒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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