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学院2014-2015学年度秋季推荐优秀团员作为中共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通知
各团支部:
学院党总支现已启动本学期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现就我院本次“推优入党”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流程
1.此项工作由学生党建办公室组织实施,学生党支部、小班团支部具体负责组织落实。
2.团支部将推荐对象报学生党建办审核,审核后提交对应党支部讨论、表决确定拟发展对象,党支部再将表决确定的拟发展对象报党总支审批。
二、推荐条件
1.按照《食品学院推优入党暂行办法(修订稿)(院党字[2014]1号)》(附件1)
2.本学年度已拟评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等,计入推荐条件;本院同学无须提交证明,转专业转入我院的同学须提交原学院的证明。
注:以上“条件”是团支部的“推荐条件”,并非党总支发展党员的“审批条件”,学院党总支还将根据本次被推荐者的总体情况,按照“择优发展”的原则,差额表决,确定最终拟发展对象。
三、推荐程序
1.团支部民主测评和限额推荐。团支部应组织召开团支部大会对本次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民主测评,再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或班、团委(扩大)会讨论或票决产生推荐对象及排序。
2.材料报送。各团支部请将《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纸质档,《“推优入党”统计表》(附件2.3)电子档及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于10月28日报送至3教117会议室。
四、日程安排
1、10月22日-28日,团支部通过民主评议推选,并对所推同学进行排序。
(注:11级各党支部发展党员人数按照附件四执行;12、13级各团支部推选1-2名同学为拟发展对象。本学年度非毕业班获得校、院级优秀班集体的班支委可在本团支部限额外另推选一名符合条件的当届班支委作为拟发展对象)
2、10月28日下午4点-6点上交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及相关材料纸质档;12、13级将纸质档交到3教117党建办公室,电子档发各支部书记邮箱(见注意事项),11级和研究生将纸质档及电子档直接交与学生党建办组工部部长雷承延。
3、10月26日-28日党支部安排党员调查拟发展对象
4、10月29日-30日支部大会(或支委会)讨论调查结果,根据实际进行筛选确定发展对象 (各支部书记将所有发展对象汇总于附件二中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党建办公室组工部部长邮箱)
5、10月31日-11月7日公示发展党员名单
6、11月8日-11日发展对象填写预备党员相关材料
7、11月12日-14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进行发展表决
8、11月15-17日支部填写材料并上交预备党员相关材料
9、11月18日上交材料(支部书记将材料交于3教117党建办公室,时间为当天下午4点至6点)
五、咨询
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马璐阳 联系电话: 18227553214 电子邮箱:348457702@qq.com
党建办公室组工部部长
雷承延 联系电话: 18227551351 电子邮箱:360522793@qq.com
2013、2014级本科生党支部书记
李 霜 联系电话: 18227554054 电子邮箱: 2287536988@qq.com
2012级食工系本科生党支部书记
范学倩 联系电话: 18227554127 电子邮箱: 1284785748@qq.com
2012级食质系本科生党支部书记
魏 超 联系电话: 18227559639 电子邮箱:470179507@qq.com
1附件一食品学院推优入党暂行办法(修订稿)(院党字[2014]1号)
2附件二附件二四川农业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3附件三附件三团支部推荐拟发展对象名单
4附件四食品学院2014-2015第一学期发展党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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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党总支
食品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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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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