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小班: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结构及代码标准的通知》(教学司函[2014]1号)要求,自2014年4月起,各高校必须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与监测系统”定期在线向教育部报送毕业生就业数据。
根据学校紧急通知精神,为完成教育部数据报送要求,请各班尽快将毕业生的签约信息及就业意向信息录入“附件一:201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库”中,务必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其发至张丽萍同学(1025129293@qq.com)处。并及时催收已签约毕业生的就业协议,将其录入就业系统中。
附件一:2014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库.
附件二:填表说明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