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对象
学生会系统全体学生干部(与校学生会部门设置对接,或工作职能对接的部门)。
二、参评条件
(一)符合我校学生干部任职有关要求,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90分及以上)。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补考、无重修,无任何违规违纪情况。
(二)担任学生会干部一年及以上,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乐于奉献、集体观念强,在各项工作中能起好表率作用。
(三)群众基础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批评与监督,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组织交付的工作任务,工作中能主动思考并提出有利于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三、评选流程
(一)参评者提交书面申请书(附件1),于4月8日工作时间交到3教117(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表的视为弃权)。
(二)4月8日晚9:00在3教117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民主投票,总推荐人数不超过10人。
(三)推荐名单报评审小组。
附件一:食品学院学生会先进工作者申请表
附件二:大二大三学生会干部+小班班长支书年度考核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