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留校学生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4年01月07日 17:46  点击:[]

各班主任、各小班:

现将寒假留校学生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严格按要求办理:

1. 学生留校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农历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原则上应要求所有学生回家与父母团聚,尽孝心,共渡佳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须书面申请,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家长核实有关情况并签字确认,然后报学院审核批准,学院汇总情况统一报学生处或校区学工部备案。提前到校学生也应提出书面申请,纳入留校学生统一管理。留校学生中途离校须书面向学院负责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请各小班于2014年1月10日上午08:30-11:30将食品学院寒假留校申请表纸质档(附件1)和食品学院寒假留校学生人数一览表(附件2)纸质档+电子档,纸质档交至3教105室,其中一览表发送到2654825296@qq.com。

学院留校学生大会将另行通知

2.留校学生实行集中住宿。留校学生须按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要求集中住宿,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具体开放宿舍楼栋由各校区舍管中心确定并公布(附件3),留校学生须根据要求自行联系宿舍。未申请留校和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假期不得在学校住宿,舍管中心将依据批准留校的学生名单定期清查寝室住宿情况。假期中,要求留校的学生至少四人同住一室,任何留校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外留宿,所有学生寝室不得留宿外人,否则将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各班主任要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加强安全教育。

4.寒假期间学生安全纪律注意事项

(1).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不乘坐无牌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不私自下河(湖)游泳;不到泄洪河道等游人禁止活动区域、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注意燃气、煤气、燃煤使用安全;不酗酒,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2).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附件1:食品学院寒假留校申请表

附件2:食品学院寒假留校学生人数一览表

附件3:2014寒假留校学生住宿的通知(雅安校区)

食品党总支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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