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全体毕业生: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800元/生。
二、申请上报流程
1、10月15日上午08:30—11:30,学院本科2010级、科学学位研究生201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2012级(毕业年级)学生,凡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按照学生本人自愿申请的原则向学院(3教105室)递交材料:
(1)书面申请书(A4纸、本人签名,提交纸质档);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材料(低保证复印件或是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提交纸质档);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提交纸质档);
(4)学生个人银行帐号(限工行或农行,并在明细表中准确标注);
(5)本人填写《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附件1)提交纸质档+电子档;
以上相关材料请于10月15日上午08:30-11:30交至3教105室,电子档发送至2654825296@qq.com
2、10月16日:学院收集、整理并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3、10月28日前,学校审核并报至省教育厅。
4、2014年6月20日前,学生处按教育厅审核的名单及划拨的金额进行发放。
食品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1:201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