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情况调查表符合规范的学生名单

2013年09月28日 10:06  点击:[]

全院各小班:

现将学院保存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合格(加盖公章符合学校要求)学生名单(附件)予以公布。以上同学若欲进行“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且家庭经济状况无重大变化,在此次认定过程中,可不再重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合格名单

食品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201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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