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小班评议组的通知

2013年09月23日 15:42  点击:[]

全院各小班: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13修订版)》的要求,现将成立食品学院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小班成立认定评议小组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组长:王莉

成员:郝锐 陈小容 张丽娜 孙也椒 郭威 江然

秘书:陈小容

办公地点:食品学院团总支办公室(3教105室)

联系电话:0835-2882183

工作QQ:1325071004(食品学院),317554501(陈小容)

投诉邮箱:317554501@qq.com

投诉电话:2882316(学院党总支书记办公室)

注:同学们如果在201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期间有疑问时,请致电或到办公室咨询。

二、小班成立认定评议小组的要求:

1、评议组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支部书记为副组长(2013级新生班可吸纳助理班主任为副组长或组员),学生代表为成员,人数一般为7—13名,需单数。

2、评议组在开展认定评议工作前一周成立,为保证评议组成员的广泛的代表性,因兼顾寝室人数分布、性别比例等,并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参与本年度认定的学生应当回避,不参加评议组。如果班长、团支部书记都应当回避,则在评议组成员中推选1名副组长;评议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必须通过全班会议正式公布(未到会学生应通过邮件或电话告知)

三、材料提交:

请各小班于9月25日(本周三)下午14:30—17:30将小班认定评议小组名单(附件1)以小班名字命名发送到2654825296@QQ.com,纸质档交至3教117(学生会办公室).



附件1:班级评议小组名单



食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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