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毕业生申请缓缴学费手续办理的通知

2013年06月17日 18:28  点击:[]

2013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3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毕业手续办理服务工作,根据校领导指示,经学生处、财务处、教务处协商,现将2013届毕业生申请缓缴学费手续办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清学费的2013届毕业生。

二、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家庭详细经济状况、欠款原因、欠款额度、还款计划、个人承诺及联系方式等,落款须为申请者亲笔签名。学生须自行联系学校在岗在编教师担任还款担保人。

2、班主任审核签字。班主任对学生申请情况进行详细核实,并在学生申请书上明确给出是否同意缓缴的意见。

3、学院党总支审核上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学院党总支公章并上报学生处。

4、学生处审核后给出明确意见。

5、学生持经学生处审核同意缓缴学费的申请书到财务处签署《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欠款偿还协议书》。学生联系担保人一起到财务处办理签字、加盖手印等手续。若担保人因事不能参加的,担保人需提前电话联系财务处肖洪安处长,征得同意后方可办理协议签署手续。

6、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毕业生还款协议书》签署完毕后,由财务处通知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对学生申请情况进行严格把关,杜绝故意拖缴学费的情况发生。

2、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缓缴毕业生的思想引领工作,鼓励他们常怀感恩之心,诚实守信,努力工作,如期履约,以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和社会的关怀。

特此通知。




食品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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