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贫困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教金【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学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1.名额:学校指标分配见附件3,食品学院2名
2.金额:3000元/人·年
二、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须达到如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4)家庭经济困难(需提供父母所在乡村、街道、社区、单位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对父母有一方无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的(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以下);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遇重大意外伤害,特别是在雅安芦山地震中受灾,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应优先给予资助。
(5)在校全日制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不包括2013年应届毕业生)。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5月15-19日 学生本人申请(含书面申请书、申请表、相关贫困证明), 认真填写《申请表》两份(附件1),各小班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民主推荐,班主任审核并报所在学院。
(2) 材料提交:书面申请书 纸质档
申请表(附件1)2份 电子档+纸质档
相关贫困证明 纸质档
受助贫困大学生名单(附件2)电子档+纸质档
材料提交方式:5月20日(下周一)上午08:30—12:30电子档发送至2654825296@qq.com,纸质档交至3教105办公室。
如有疑问请咨询:魏同学18227559639
(2)5月20-25日 校区、学院组织评议和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情况报告、学生申请及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学生处(含电子档、盖章纸质档)。
(3)5月25-30日 学校评审、公示、报中国建设银行审核。
四、后期管理
学校、校区和学院要对受助学生加强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及时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激励受助学生自立自强,成才成长。
食品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
附加2: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受助贫困大学生名单
附加3:评选名额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