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打造校园特色文化,学校将继续实施“‘寒梅飘香工程’---百千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才支持计划”,以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学习氛围,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畏清寒、励志进取、感恩奉献、逆境成才。现将2013年度“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评选方案通知如下:
一、名额及奖励
1、名额:“自强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各50名(学院无具体名额分配),在2012-2013年表现优秀的09-1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推荐。
2、奖励:颁发奖品以及荣誉证书。
二、评选条件
(一)“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热爱集体,生活俭朴,诚实守信,无不良嗜好;
4、努力通过勤工助学等活动克服自身家庭经济困难,不畏艰难困苦,坚强乐观,勇于拼搏进取,自立自强。
5、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秀,2011-2012学年度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前十名或在素质拓展的某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二)“公益之星”评选条件:
1、符合“自强之星”前三项评选条件;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
3、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乐于助人,感恩笃学,在扶贫、助学、助残、志愿服务方面有典型事迹;
(三)“科创之星”评选条件:
1、符合“自强之星”前三项评选条件;
2、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实践创新精神;
3、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竞赛和科研创新实践,获校级或以上奖励;
4、作为第一作者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有发明专利;
5、积极开展创业实践,并取得突出成效。
三、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 → 学院遴选推荐 → 学生处评选并公示
四、日程安排
(一)3月13日——3月19日 学院宣传动员、学生申报,填写申请表(见附表1)、汇总表(附表2)、提供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附电子版)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照片、影像资料、奖状、证书及媒体相关报道资料)。
3月19日上午08:30—11:30将申请表(见附表1)、汇总表(附表2)、提供先进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附电子版)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交至3教105室,电子档发送至2654825296@qq.com。
材料提交要求:附表1(纸质档+电子档),附表2(纸质档+电子档),先进事迹材料(纸质档+电子档),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电子档)。
(二)3月20日—3月24日 学院遴选。
(三)3月25日以后上报至学生处。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请学院做好典型素材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范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激励更多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全面发展,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食品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附表1:申请表
附表2: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