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〇一二年暑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事宜的通知

2012年07月05日 00:00 贾开心 点击:[]

全院同学:

为了保障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正常生活秩序,做好假期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保障同学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暑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暑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特殊原因需留校的,须由本人联系暑假期间开放的宿舍,落实寝室后提出书面申请,以小班为单位收集申请书(纸质档)并填写《二○一二年暑假留校学生统计表》(电子档),于7月9日上报学院团总支办公室。经学院批准同意,统一上报学生处批准后方可留校,未经批准,不得留校。

2、暑假期间宿舍管理中心放假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至8月21日,8月21日后全校宿舍面向同学开放,请同学们合理安排返校时间。需要进行短期社会实践的同学,若在7月20日前可离开学校的,则不需要搬入开放宿舍。

3、假期中,学校将对学生宿舍进行统一维修,请同学们在离校前整理好寝室,关好门、窗、水、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4、暑假期间将开放六舍(男)、八舍(女)、十一舍(男)、十二舍(男)、十四舍(女)、十五舍(女)供本科生同学集中住宿,其余本科生宿舍将封闭大门,停水停电。

5、由于7月中旬将对研究生宿舍进行调整,请研究生同学安排好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搬迁工作。

6、假期中,请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寝室留宿校外客人,不得在宿舍区内点蜡烛、燃烧杂物,不得使用和存放酒精炉、电磁炉、电热棒、电饭煲等违章电器,违者将按《四川农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7、有意愿申请暑期勤工助学的同学请下载填写《2012年暑假留校学生申请勤工助学情况一览表》,于7月9日将纸质档和电子档上报学院团总支办公室。


祝同学们暑假愉快!


食品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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